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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中国法院禁令,苹果多位高管或将被拘留

时间:2018-12-26 12:12:38  阅读:318143+

  iPhone X,月售30519部;iPhone 8Plus,月售11620部;iPhone 8,月售10887部……这是天猫商城某家店铺截至今天的苹果手机12月销售数据,除此之外,其他电商平台、苹果官网、线下零售店等也有上述手机产品售卖。上月底,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就高通与苹果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做出裁定,要求苹果方面停止在中国销售从iPhone 6S到iPhone X的多款手机产品,从实际情况来看,苹果并没有执行法院的销售禁令,可以说是对法律尊严和法院权威的公然蔑视,或将面临更进一步的处罚。

  专利保护是保障创新者权益、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具体到此次专利侵权纠纷一案,福州法院做出的是诉中临时禁令,在诉讼过程中侵权方就应当停止侵权行为,以免给被侵害方造成更多的损失。同时,对于先予执行的裁定,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万一申请人最终败诉,就可以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目前,高通已提供了3亿元人民币担保,而苹果方面仍然没有执行禁令,甚至还有拒绝签收法院裁定书的行为,结果,本应该禁售的多款苹果手机仍然在中国市场销售。

  据高通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洪义介绍,苹果仍然在公开渠道继续销售违反禁令的产品,律师已经对这种违法销售行为进行取证,并提交给福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苹果始终拒不执行,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高通将有权依法申请对拒不执行法庭禁令的苹果在中国的四家被诉公司的法人代表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和征信系统记录等措施。”

  福州法院裁定书显示,本案中的四家苹果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为Gene Daniel Levoff、Michael Joseph Boyd Jr和Todd Larime McKean,其中Michael Joseph Boyd Jr是其中两家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表示,专利权是一个无形财产权,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以后授予的一项权利,在整个中国都是有效的。从司法的角度来说,诉中禁令包括诉前禁令都有担保程序,万一错了申请者需要承担责任。对于在这样一个法律程序健全的情况下法院做出的判决,个人认为苹果是没有理由不去执行的。

  如今,我国已经是知识产权大国,数据显示,仅去年一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就达到138.2万件,连续7年位于世界首位。未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持续增强,专利纠纷案例将会越来越多,我国也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这个意义上看,此次高通与苹果专利纠纷案的裁定、执行,对于未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同时也将关系到科技创新及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http://www.shbear.com/2/lib/201812/26/20181226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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